忻州市发布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明确禁放区域与限放时段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、除夕至初五、正月十四至十六、二月初二等时段。

据忻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示,忻州市人民政府于12月22日发布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。

忻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。(图片来源:界面山西)

通告显示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东至同蒲铁路线、西至牧马路、南至惠风街、北至九原街(含上述四条线路)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在禁止燃放区域以外,东至东外环,西至西外环,南至北杨线,北至部石线以内的区域。允许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、除夕至初五、正月十四至十六、二月初二等时段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 

通告同时明确,除划定禁放区域外,严禁在国家机关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加油站等人员密集或易燃易爆场所周边及山林、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,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
(雷昊 综合整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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